<
广东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平台

常见问题解答

培训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Q&A

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培训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Q&A
培训咨询
1 我是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有没有考证要求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 第3号)第九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 证书可以代领吗,需要什么手续 可以代领证书的,需要单位开证明,或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
3 请问什么时间可以领取证书,地址在哪里 证书领取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41号1楼发行部。
上班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4 省中心的注安再教育班,一期是多少学时 省中心的注安再教育班是48学时一期。
5 我们单位需要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 单位要配多少个注安师?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 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以下统称聘用单位)应当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继续教育提供便利。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第十二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相应专业类别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2年内,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5年内达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
7 我单位需不需要配备专职安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 危化企业要配多少个安管员?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9 为什么我拿到的高危行业证,不是省应急局发的? 根据《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委托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按属地原则组织实施“中央驻粤和省属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原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于2017年4月将省级安全生产考核资格认定工作全部下放或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实施,于2018年10月机构改革后,原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职责划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不再签发相关高危行业及特种作业操作证。
10 工贸(非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定要取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大纲的通知》(粤应急函〔2020〕367号),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11 工贸(非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需要每年都参加继续教育吗?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12 高危(危化、非煤、烟花、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需要每年都参加继续教育吗?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13 高危(危化、非煤、烟花、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需要上任之后立马取证吗?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四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14 主要负责人的定义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
15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定义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二条,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16 安全培训证书是一直有效的吗 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安全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17 你们单位是正规培训单位吗? 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是原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转企改制单位,前身是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原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82年。现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企业,归属省国资委,是经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认可的安全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知识和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点。广东省应急厅网站可查到公示信息:http://yjgl.gd.gov.cn/gk/tzgg/gg/content/post_3834985.html
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Q&A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条件要求咨询
1 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后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吗?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继续教育按照注册类别分类进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
2 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有效期已经过了怎么办?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九条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的,可根据需要申请重新注册。
3 注册安全工程师需要参加多少学时的继续教育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继续教育按照注册类别分类进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纸质资料提交咨询
1 中级注安注册需要提交哪些纸质材料? 2019年11月25日起申请注册的,不再需要寄送纸质申请材料,改为拍照或扫描后网络上传,请务必保证上传材料图片的清晰。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Index.aspx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遗失补办、变更咨询
1 注册安全生产师资格证丢失,注册证未丢失需要如何补办? 资格证书丢失,持证人需咨询省级人考部门,或拨打12333(全国人社部门资讯平台)。资格证书由人社部门颁发,我中心无法受理补办,资格证书补办与注册证是否丢失无关。
2 执业证补办? 注册证(标签)污损或遗失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向注册初审机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申请补办,补办注册证的应确保在注册系统中已上传个人证件照。
        1.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标签)补办申请表(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可复印在申请表背面);
        3.污损的注册证或标签。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系统注册问题咨询
1 以前没有注册过,是初始注册? (1)初始注册:首次注册;
(2)变更注册:执业证有效期内进行注册信息的变更,包括变更单位或单位名称等信息变更;
(3)延续注册:执业证有效期到期前进行延续注册申请;
(4)重新注册:执业证已过期,按新单位申请重新注册。
2 执业证过期了怎么办? 执业证已过期,按新单位申请重新注册。
重新注册申请需上传的材料:
①重新注册申请表(有关要求参见初始注册);
②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有关要求参见初始注册);
同时应满足继续教育要求(近五年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
3 注册有年龄限制吗? 2019年3月1日后,年龄超过70岁的人无法提交注册申请。
4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应急〔2019〕8号,“注册类别”有变化吗? 2019年3月1日后,可选择的注册类别更新为新的注册类别: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持有分专业考试前的资格证书的人员,均有一次选择新注册类别的机会。
5 我是2019年3月1日后进入注册管理系统申请“建筑施工安全”(或“道路运输安全”)类别,系统提示只能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交通运输部”渠道注册,我该如何操作? 2019年3月1日后,建筑施工安全注册类别的人只能选择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初审机构,道路运输安全注册类别的人员只能选择交通运输部的初审机构,系统中已作限制,注册渠道请选择“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交通运输部”。
6 现在的注册周期是3年还是5年? 在2019年3月1日前申请注册的,注册有效期为3年;在2019年3月1日后申请注册的,注册有效期为5年。
7 跨省注册,是否需要原省份初审机构审核盖章? 2019年3月1日后,变更初审机构的,材料无须原注册机构盖章和网上通过。个人上报后现注册机构可直接看到申请人信息并进行初审。
8 选择“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交通运输部”注册渠道的,是否分省份地区?联系方式? 不用,直接提交至“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系方式可见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首页“注册机构联系”。
9 考取注安证后,一直没有注册过。初始注册的要求有变化吗?比如超过五年注册要不要继续教育 考取后未注册过,应办理初始注册;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应急〔2019〕8号,“第十八条 申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由本人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本规定施行前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5年内由本人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超过规定时间申请初始注册的,按逾期初始注册办理。”
10 补办、注销申请资料可以邮寄给初审机构吗? 可以,最后一次注册的初审机构是“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的,可以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41号首层,郑小姐收(020-83828770)。
11 2019年3月1日前,已成功注册公示的注安师是否进行其他操作变更为5年有效期吗? 不用,直接等到有效期到期前申请延续注册,下次注册时注册周期会更新为5年。
12 注册管理系统显示“已公告”,是否已经可以领取证书/标签了? 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管理中心会通过快递寄回初审机构,再由初审机构根据系统登记信息分批次进行邮寄,请耐心等待,寄出时会有短信提醒。已填报的邮寄信息均不可修改。
13 领取证书还是标签? 初始注册是领取执业证,延续/变更/重新注册是领取专用标签,贴在原有的执业证上的注册记录里。
14 继续教育应该在哪里学习? 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定期举办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可登陆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tcws.com/)进行了解。
15 注册管理系统进度栏是我当前的注册状态吗? “未上传”:未上传材料的图片格式至注册管理系统;
“初审/终审不通过”:申请人可在注册管理系统自行查询未通过原因,重新在线填报、提交注册申请,并按要求重新上传全部注册申报材料;
“已审核待上报终审机构”:初审已通过,等待初审机构定期上报注安管理中心;
“正在等待终审”、“终审已通过待公示”:无需其他操作,等待即可;
“已公告”:公示名单已出,可以在注册管理系统查询到公告批次及注册所在单位信息。证书/标签,等待注安管理中心制证后寄回初审机构。
16 初审机构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如何领取证书标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经办人答复:如有咨询烦请告知申请人可于近期登录我中心网站(网页搜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查看执业证(标签)领取通知,按照相关要求领取证书。
17 执业证临近有效期,换了新单位,延续和变更单位如何办理? 注册有效期已不满1年且系统填报继续教育学时(48学时)已满足延续注册要求的,申请人在办理变更注册时系统默认同时申请延续注册(即变更+延续注册),申请人上传的证明材料需同时符合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有关要求(注意务必上传“履职情况材料”)。
18 为什么我同时办理变更+延续注册,最后公示时注册周期并无延续? 执业证临近有效期(一年内),可同时办理变更+延续注册;
需要同时提交变更+延续的材料,包括延续注册里的履职材料;如果您继续教育学时满足规定仍出现并未延续的情况,可以检查是否有提交本人签名的履职材料。
19 申请人如选择提供聘用证明原件,应包含哪些信息? 申请人开具的聘用证明原件应包含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聘用岗位及工作内容、聘用时间及聘用期限、聘用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应在聘用证明中标明聘用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聘用证明原件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不予通过。
20 办理注销注册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注册有效期内,拟中止在现聘用单位的注册,可向注册初审机构提交相应书面材料申请注销。涉及更换单位的,如新聘用单位具备注册条件,申请人可直接办理变更注册,无需办理注销注册。注销注册成功后,如需再次注册执业的,需先按照重新注册申报要求先进行重新注册,再按照注册证补办流程办理证书补办。
21 申请注销注册后如何查询注销状态? 申请人提交注销注册后,可持续关注注册管理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首页“注册信息公布”栏目,注销注册人员名单随每批次注册人员名单同期发布。
22 申请人受聘于企业子公司,与子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可否注册在子公司的上级单位? 申请人申请表中所填聘用单位名称应与劳动合同/聘任文件/聘用证明所标单位名称和公章(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一致,否则不予通过。
23 聘用单位名称在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生变更,申请人提交的劳动合同单位公章与申请表聘用单位名称不一致,此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申请人应在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的同时,将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或聘用单位出具的更名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同时提交。
24 事业单位/行政机关聘用人员可否申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 非生产经营单位不予注册。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申请人应在申报前自行核实本单位属性。
25 “注册进程”模块显示进度与实际不符时,应如何查询审核状态? 注册管理系统“注册进程”模块显示的审核进度与实际不符时,申请人可进入“注册记录”,点击“审核状态”栏目下的蓝色字体,查看每次注册申请的当前审核进度。